【评奖评优】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学生“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的通知
各位2020、2021级同学:
根据学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个人荣誉称号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的要求,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全日制在校2020级和2021级本科生。
二、个人荣誉称号参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三)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四)“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三、“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类别及评定方法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包括学业优秀标兵、学业进步标兵、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劳动实践标兵(仅针对2021级参评对象)等。
评定依据:学业优秀标兵评选、学业进步标兵以学业成绩评价结果为依据;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劳动实践标兵(仅针对2021级参评对象)评选分别以能力素养中的对应项目评价结果为依据。
四、“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比例
(一)学业优秀标兵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5%。
(二)社会工作标兵、创新创业标兵、公益服务标兵、对外交流标兵、文体活动标兵、劳动实践标兵(仅针对2021级参评对象)评选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6%。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标兵由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推荐,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不占各学院名额。
五、“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办法与流程
“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实行“申请-审核”制度,由学生自行自主提出申请,不申请或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不存在自动生成(“学业进步标兵”自动生成,无需申请)。
申请流程: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选择需要申请的荣誉,并填写所需资料即可“提交申请”,详见评奖评优学生操作流程(附件2)。
六、“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时间安排
个人申请时间:2022年9月26日-9月28日20:00
注意:
1、不在规定申请期内的提交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2、ETA系统中荣誉称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七、若有其他不明事项,可联系沈老师,88981386
附件1-1《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适用于2020级本科生).pdf
附件1-2《44118太阳成城集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适用于2021级本科生).pdf
44118太阳成城集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