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夯实学院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提升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水平,决定招聘研究生兼职辅导员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对象范围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在读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原则上担任学院研究生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并根据学院研究生工作需要,负责一块研究生专项工作(思政、就业、实践、心理、奖助、研博会等)。
三、资格条件
1. 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 热爱研究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和学院各项工作部署,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大局意识。
3. 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指导学生全面发展的能力。
4. 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
5.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历,有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工作要求
工作期限一般为1年。服务对象为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
工作期间要求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深度参与研究生党建工作,同时负责部分研究生专项工作。
五、选拔流程
1. 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专聘博士生兼职辅导员申请表》,在9月2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sainanwang@zju.edu.cn。
2. 审核遴选。团委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后,进行面试、考察遴选,并统一公布入选名单。
六、管理考核
1. 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作为学校辅导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兼职辅导员队伍统一管理。
2. 学院做好工作指导、过程管理、工作考核等工作。
3. 工作期满后,学院出具工作证明与工作鉴定表,并归入学生档案。
七、相关政策
1. 学院发放基础津贴800元/月,根据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津贴。
2. 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在校内专职辅导员选聘、选调生推荐、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 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可参评“浙江大学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联系人:王老师 88981382 sainanwang@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