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学业优秀奖助金,主要用于奖励、资助在学术(实践)创新方面表现优良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现将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评对象及要求
参评对象: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博士生需已通过中期考核,硕士生需二年级及以上。
参评要求: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优良;
(5) 当前学籍状态不处于休学,参评学年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按时足额缴纳研究生学费等情形。
参评计分方式:
(1)2018级、2019级、2020级博士生= 科研成绩
(2)2021级博士班、硕士班= 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 + 0.5*科研成绩
二、 奖助金名额及标准
学业优秀奖助金设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和二等学业优秀奖助金,其中一等学业优秀奖助金比例不超过各班级参评人数的40%。
学业优秀奖助金标准 单位:元/生·年
类别 | 博士生(中期考核后) | 硕士生 (二年级及以上) |
一等(≤40%) | 12000 | 1000 |
二等(≥60%) | 8500 | 500 |
三、评选流程及要求
(1)各班级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注重考察学生在学术(实践)创新能力方面的表现。
(2)公示无异议后,各班班长填写《xx班2021-2022学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经班级公示后于11月25日24: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jxypjpy2022_yjs@163.com,纸质版(德育导师签字+班级评审小组所有成员签字)交至经院317沈老师处。
(3)学校将于12月底前一次性发放学业优秀奖助金。
如有疑问,请联系沈老师,0571-88981386。
xx班 2021-2022年学业优秀奖助金评定结果汇总表.xls
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