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德育导师】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党委发[2018]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发挥研究生德育导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校研究生德育导师队伍建设。现就2020-2021学年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和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对工作职责的具体要求认真总结,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附个人详细工作总结(书面总结材料1000字左右),请于10月8日前将两份材料电子版发至sainanwang@zju.edu.cn。
2.工作评议:研究生德育导师的工作评价由学院党委负责实施,根据德育导师在本学年的工作实际情况与绩效,以及对所负责的研究生党支部、班级同学的思想状况分析的程度和深度进行综合评价。
3.研究生评议:学院将组织研究生座谈会、民意测评等形式,了解研究生对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的反映和评价。
4.等级确定: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由学院党委根据工作评价结合研究生评议结果,对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考核结果。在认真考核的基础上,学院按照学院德育导师总人数的20%的比例,做好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推荐工作。
三、结果运用
1.学院将德育导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干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对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评审后将授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3.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政管理职务和职员职级。
联系人:王赛男,88981382,sainanwang@zj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