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18 来源: 713

各学院(系),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现就开展2021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已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4、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

三、奖励标准: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名额为4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四、评选流程:

1、请申请人于32217:00将报名表(见附件,成果一栏需要包括发表论文名称,期刊,论文级别等)+发表论文电子版打包发至sainanwang@zju.edu.cn,邮件和附件命名为:“姓名-优秀毕业研究生”,纸质版和研究成果材料复印件交至团委317

2、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委员会进行相关评审工作,评定结果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日。

五、评选说明:

1、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3、研究成果必须为2020年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19-2020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王老师,88981382。


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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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