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关于2018年度博士生综合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9-29 来源:yjsjy 1983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关于2018年度博士生综合考核的通知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大研院【2012】22号)、《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4】81号)及《44118太阳成城集团博士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14】05号)等文件的精神,现将2018年度博士生综合考核及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中期考核
1.考核对象
①2017级普通博士生、2016级直接攻博生、硕博连读进入博士阶段后一年学生;
②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
2.考核程序
10月28日前,完成个人总结、导师组考核。申请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经导师审核后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导师签字),由学科导师组根据课程成绩、科研能力和助研情况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
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登录 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培养→培养过程→中期考核,进入中期考核信息录入界面,博士生录入科研成果、个人小结、学科考核小组名单(首位请填学科负责人)等信息。
11月9日前,44118太阳成城集团博士生综合考核委员会审定考核结果。
3. 延期考核
博士生因出国、休学等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由博士生本人填报“44118太阳成城集团博士生中期考核延期申请表”(点此下载),经导师签字同意后,于10月19号前递交给学院研究生科,经学院博士生综合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可延期考核。
二、博士生优秀岗助金评选
为了更好地激励品学兼优、潜能突出的博士生,学校设立了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每年11月底前评选一次,参评人员为已通过中期考核的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具体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1. 评选对象及标准
申请2018年度博士生优秀岗位助学金的博士研究生,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正常学制内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除外。
②截至2018年11月,已通过博士生中期考核。
③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具体的评选方法与标准参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博士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44118太阳成城集团【2014】05号)执行。在认定科研成果时,必须要以浙江大学署名为原则。
④原则上,休学学生不参与评选,公派出国的学生可参与评选;优秀岗助金与其它奖学金可兼得。
2. 评选程序安排
②11月3日前,各班班长牵头组建班级评奖委员会,按照相应的评选标准与方法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初评,经班级公示后,将各班的“44118太阳成城集团博士研究生优秀岗位助学金评审评分汇总表”( 点此下载)及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交至学院研究生科。
③11月16日前,学院汇总各班推荐的优秀岗位助学金获得者名单,由学院博士生综合考核委员会审定优秀岗位助学金获得者的最终名单,并进行公示。
④公示期结束后,将优秀岗位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报研究生院。
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科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