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年末专项补助的通知
各位16、17、18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7月修订)和困难补助实施细则要求,现开展年末专项补助(春节补助、寒衣补助、保险补助、建档立卡学生专项补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取得补助金;
5.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6.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7.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8.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无偿资助总额达到4.4万元人民币(五年制及以上者为5.5万元),或全部资助总额达6.4万元(五年制学生为8万元)。
有上述第2项、第3项情形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困难补助;有上述第1项、第5项、第6项、第7项情形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一年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其困难补助申请;有上述第4项情形的学生,令其偿还所发的困难补助,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专项补助及申请资格细则
1.春节补助:春节慰问及回乡路费的补助。符合上述基本申请条件即具有资格申请。原则上经困生不超过500元人民币,特困生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
2.建档立卡学生专项补助: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确保建档立卡学生应助尽助,请在年末专项补助工作开展时,予以适当倾斜。
四、工作流程:
1.12月25日24:00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进行申请,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点击服务大厅-学生资助―校设资助申请-春节补助/寒衣补助/保险补助-“下一步”按钮,确认进入申请界面,完成申请信息的填写,无需上传附件,申请理由请认真填写,否则将不予通过;最后提交申请。
2)学生可在“学生资助申请结果”中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2.12月30日24:00前:学院完成审核并公示;
如有疑问请联系王鸿阳老师
44118太阳成城集团团委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