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4〕61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的学费缓交手续。申请流程:
一、新生报到、老生注册时向院系递交材料:
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
2.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请递交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原件本人留存,办理助学贷款须用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院系对符合条件的,可进行报到操作。
二、学院(系)对研究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留存,并在开学二周内将汇总表格(附件2)上交至研究生院。
三、《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填写时,学费缴纳方式请(只)勾选一种,原则上学生应以助学贷款进行学费代偿。
四、本申请仅用于缓交学费,请申请研究生开学前先将住宿等其它费用存至银行卡或到现场缴费注;除学费外,助学贷款可以申请住宿费用,到款后住宿费直接存入贷款银行发放的卡中。
五、2014年已申请学费缓交的研究生,无需再次申请。研究生院将提供名单以供院系注册工作时核查。
研究生管理处
201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