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科学部浙江移动博士生国际交流资助项目的申报通知
为支持博士生导师积极开展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的实质性科研合作,积极推进社会科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化进程,经社会科学学部国际交流委员会提议,由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浙江移动基金管委会研究决定,设立2012年度社科学部浙江移动博士生国际交流资助项目。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选派对象及条件
1、社科学部所属各学院(单位)的全日制在读一、二年级博士研究生或三、四年级直博生(不包含委培和定向学生)。申请时未修完规定学分、未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研究阶段,或硕博连读生未进入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的,不予受理。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科研和交流能力。
3、身体条件符合国家对出国人员的相关要求,身心健康,能胜任国外研究工作。
4、外语水平符合拟合作研究单位的语言要求,或已通过国家组织的各类出国外语考试,或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达到能顺利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水平。
5、具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在国内外知名学术期刊上发表过学术论文者优先。
6、出国候选人的科研方向明确,有具体的合作研究课题或内容,所在学科应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条件和学术团队;选拔的学生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具有一流学科专业的机构。
7、本项目选派范围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学校项目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学校项目资助尚未执行人员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8、在2012年底前完成派出任务。
二、资助标准及要求
1、推荐名额:2012年选派11名博士研究生。名额分配为:44118太阳成城集团2人,光华法学院1人,教育学院2人,管理学院3人,公管学院2人,思政理论教研部1人。
2、资助额度及要求:派出时间为2-3个月;资助标准为4万元/人,其中学部资助2万元/人,所在学院或学科或导师筹资配套2万元/人(配套情况应在申请书中予以说明),主要用于资助博士生的往返国际旅费和境外生活费(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资助标准)。
3、资助必须以项目形式申报,并注明交流合作的学校名称、交流合作的目的和内容(详见申请表)。
三、遴选办法
1、由学院(单位)等额推荐,原则上不得超报。
2、申请人填写 “社科学部浙江移动博士生国际交流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学院研究生科提出申请;学院在2012年4月10日前完成推荐工作,并填写好“社科学部浙江移动博士生国际交流资助项目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并上报学部(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请发至:zdskxb@zju.edu.cn)。
四、派出及考核
1、派出人员按《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公派出国管理的暂行办法》(浙大研院〔2006〕19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办理出国出境手续。国内导师应与派出人员保持经常联系,对其合作研究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派出人员回国后请填写“社科学部浙江移动博士生国际交流资助项目回国报告书”(附件3),并附上国外学习、生活的照片2-3张,提交给学院研究生科,由学院统一上报学部(纸质材料1份;电子版请发至:zdskxb@zju.edu.cn)。
工作联系人:吕春凤、楼�
联系电话:88981255、88981260
社会科学学部
2012年3月27日
附件2:社科学部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