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次进行研究生保险费统一扣款后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 2011-09-26 来源:yjsjy 2508
根据《关于研究生补扣保险费与自助缴费的通知》,经校园卡服务部已于
请未扣款成功的学生及时在校园卡内存足金额,校园卡服务部将在25日前再进行一次批扣。如果因卡内钱款不足不能扣到两项保险费,请同学于
重申:
1、07、08级直博生因入学时已连续缴满5年保险费,在学制期限内不需再缴医保与平保款,个别已进行自助缴费成功的,或经核对原先已参加杭州市社会保障的,待缴费工作结束后会将多扣钱款退回本人校园卡账户。
2、学校的公费医疗仅负责门诊医疗,如不参加基本医保和平安保险,发生大病住院或意外伤害,将由学生本人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因平安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所以要首先参加基本医保,同时参加平安保险。如只选择一项,保障程度是不完全的。
保险公司联系咨询:
2010级之前老生平安保险承办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高勤敏:13805784352。
2011级新生平安保险承办者——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0571-91950933林玲或13033616318陈晖
研究生院
校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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