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师本科教学任课资格申报的规定与程序

发布日期: 2008-05-20 来源: 2262

 

各位新教师:

根据学校教务处的规定,新教师第一次担任本科教学任务前, 需先取得教师任课资格。为此,需先填写“浙江大学本科教学新教师任课资格申报表”(见附件1)和“浙江大学新教师本科课程试讲评定表”(见附件2),并经相关负责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后,再带上“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去学校教务处教学科办理任课资格申报!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教学新教师任课资格申报表

附件2浙江大学新教师本科课程试讲评定表

本科与成人教育科

200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