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01-23 来源: 1481

各系所,科室负责人:
   值此寒假来临之际,为更好地建设平安校园,我们提醒全院各系所,部门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有关平安校园的的要求,注意以下事项:

   一、各系所,科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履行职责。要严格按照浙江大学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切实抓好本单位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

二、不在办公场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公共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或搭设临时设施。

三、必须及时清理杂物,保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
  四、不违章使用电器;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防火安全措施;出门前,仔细察看空调、饮水机、电热板等电器电源是否切断、火源是否熄灭,确保办公场所消防安全。
  五、严禁在使用、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物品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吸烟和使用明火。
  六、注意学习掌握火险自救的基本常识,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按照逃生方法尽快避险逃生或等待救援。
  七、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积极配合消防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八、落实保卫责任制,注意防盗。严禁在办公室内留宿。

希望各系所,科室负责人保证本部门自觉遵守以上消防安全的要求,同时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注意人身财产交通等安全,共同维护好学校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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